北京市未参保婴幼儿普通住院实时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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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出生六个月内未参保的婴幼儿,经备案可享受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。
备案人员范围:
未参保的出生六个月内婴幼儿,且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户籍
实时结算范围:
备案成功后当次及以后的普通住院医疗费用
备案时间地点:
办理住院手续前完成
工作日(8-17点):医保办公室(门诊楼一层北侧)
其他时间:住院处(一层西侧大厅)
备案携带材料:
1. 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复印件医院留存:
婴幼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(本人页)、身份证(正反面)、结婚证
复印件注明:仅限患儿**在北京儿童医院办理实时结算使用,父母签字
2. 扫描下方二维码,打印并填写《婴幼儿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承诺告知书》,父/母签字
3. 婴幼儿母亲/父亲(备案方)的北京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
直接结算条件:
1. 携带材料齐全,方可办理备案,医院无法提供打印复印服务
2. 先备案再办理住院手续,主动告知住院处已办理备案
3. 出生六个月内及时办理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
4. 出生满六个月后,无法在医院办理备案手续
5. 未在医院直接结算的,参保后到社保所手工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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